释义 |
法律主观: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务局。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若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在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工商登记变更表。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具体包括正本、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