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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汕尾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释义
    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应当再提起民事诉讼以后,由法院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而非当事人或保险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伤残鉴定一般在伤情进入稳定期后进行鉴定。我们常见的由保险公司单方委托进行鉴定的,程序是明显违法的。
    一、鉴定结果产生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由于这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可靠性差,所以法律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作了较宽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即应予准许。在这里“有证据足以反驳”是指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法院就应准许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种是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这种鉴定是法院委托的,有的鉴定机构还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一般不会有所偏向。因此对这种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法律便设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当事人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或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法院才应予以准许。不再象第一种只要有证据支持反驳的理由即可,而是要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的错误之处,方可进行重新鉴定。
    二、交通事故医疗鉴定怎么做
    1、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2、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3、不服伤残鉴定结论如何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你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要看你的钢板拆了以后的情形啊。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十级。它们各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来说,这样的至少九级,也很可能十级。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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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