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素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释义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这些条件:1、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2、有侵害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主观上是故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确定,适用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主要是由法官通过以上因素去自由酌量,同时,应区别对待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不同地区、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影响范围、不同的案件性质,很难用一个标准来推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怎样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有以下情形时可以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如下:
    (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
    (七)交通费: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
    缺陷产品可能引起的损害后果,有以下四种情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及产品自身损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