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3)我国民事立法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之一是赔偿损失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提到精神损失费这个词语,一般我们觉得遇到了让自己头疼的事情或者头部受到撞击,都会进行相关的要求,但其实在法律意义上,精神损失的界定是不一样的,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在刑事案件中,这一诉求是不予受理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