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强迫交易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一、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构成强迫交易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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