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使用医保卡流程如下: 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了明确,关键的信息; 2、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 3、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医保异地使用需要的材料如下: 1、住院病历复印件; 2、费用清单; 3、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出院病情证明; 5、医保卡; 6、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7、身份证、户口本; 8、转院手续或证明; 9、有效住院发票。 综上所述,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虽然目前政策上已经允许医保卡异地转移了,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医保卡异地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经同意批复后才可以跨地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