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离婚手续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夫妻争议,诉讼离婚,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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