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领取北京失业补助金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失业保险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确保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的,虽说领取前需要进行失业登记,但是之后找到新工作并且重新缴纳社保之后,就业状态也会随着更改,并不会因为之前领取过失业金就对其生活或者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