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包括婚内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依据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未来在双方离婚时该部分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同时,《婚姻法》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也作了规定,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也就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自己的遗产只留给自己子女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下所继承遗产属于个人所有,未来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总结一下,婚内继承遗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在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留下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只留给自己子女个人所有。如果遗嘱中指定遗产只留给自己子女个人所有,则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