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投保时告知了烧伤史,但保险公司认为我对疾病没有如实告知,是否可以获得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史或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告知了烧伤史,但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对疾病没有如实告知,投保人是否可以获得理赔,应当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致使保险人误解,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结论: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告知了烧伤史,但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对疾病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史或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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