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由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如无法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赡养老人的费用也应由子女自愿承担,并可协商确定。在协商过程中应考虑被赡养人的生活需要和赡养人的财力状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在离异时,未成年子女由父母行使抚养、教育权。离异后,父母应当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教育事宜,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因赡养父母产生的费用,由子女自愿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状况,判决每个月适当的费用供养子女。根据情况,还应当判决支付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 总之,确定赡养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和赡养人的经济状况,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法院判决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