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户口迁出,原有的土地是否仍归她? |
释义 | 出嫁女户口迁出在夫家未取得土地的娘家原有的土地仍属于她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未取得土地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此外,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扶助的情况下,具备继承权,并且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这是关于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土地归属及继承权的概述。 法律分析 出嫁女户口迁出在夫家未取得土地的娘家原有的土地还是她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那么儿媳可以继承婆婆的财产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原有的土地还是她的吗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后,原有的土地仍然属于她的。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并未取得新的承包地的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综上所述,出嫁女户口迁出后仍保留原有土地份额,而儿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婆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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