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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租中途装修装修费怎么办
释义
    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的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装饰装修费用。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一般由违约方承担一部分装修费。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由承租人承担装修费,还需承担侵权责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解除由多少人承担残值损失
    合同解除承担装修残值损失的责任主体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法律其他规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至于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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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2: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