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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徒在工作期间是否有工资?
释义
    学徒期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培训和考察期,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是人事制度下对应届毕业生的业务适应和考核期,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企业不能以学徒工为名,收取押金和培训费,也不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双倍工资。学徒是一种培训方式,期间应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有工资的。
    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随着毕业分配制度的变革,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实践中见习期制度已经不多见,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少数企业单方对新进厂的员工拟定进厂协议,以对方为“学徒工”为由,不仅强行收取押金和培训费,还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应该准确地说,“学徒工”只是企业的说法而已,并无法律依据。如果企业有这些行为,依法应当支付这些“学徒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注意以下几点:
    1、招的学徒工必须是年满16周岁,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含)不满l年的(不含),试用期不得超过l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含)不满3年的(不含),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含)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不能收取押金。
    学徒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通常在一些个体工商户中比较常见,学徒其实就是员工的试用期,通过在用人单位学习技能,从而能够更好的掌握工作内容的一种培训方式,期间也是正常的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的。
    结语
    学徒期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培训方式,根据劳动部办公厅的规定,学徒期是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培训方式,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则是人事制度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制度。少数企业以学徒工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并收取押金和培训费,这是违法行为,企业应支付学徒工期间的双倍工资。招聘学徒工时,需遵守年龄要求和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同时保障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学徒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常见,是一种正常的培训方式,期间劳动者应获得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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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