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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比较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其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
    一、民法典中的抵押和请求债权能不能一并转让
    是一起转让,抵押权不可以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
    2、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存在的主债权,不论其是否已到清偿期或者是否附有条件,均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范围。
    被担保债权确定时存在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也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但是在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3、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但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三、民间借贷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民间借贷抵押房产有期限,抵押权是与其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的,主债权消灭则抵押权消灭,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当事人未主张其抵押权,则会丧失对其抵押权的诉讼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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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