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合同与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可以根据主合同条款纠正从合同条款。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中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中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宣告无效或者撤销,从合同中失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中终止。主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成立和效力。但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来看,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