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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一、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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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