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1、工伤可以得到如下赔偿: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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