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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怎么能把钱要回来
释义
    可以选择和债务人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在所属的管辖区法院提交起诉状,对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然后法院会根据出借人提交的证据和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就会进行排期,最后做出审判。债务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仍然不处理债务的话,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纠纷法律程序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二、欠钱不还,债权人应该怎样做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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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