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网上选车牌号需要满足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四川道路交通安全网上车主自主编号申请流程如下: 1. 车主需登录系统并阅读《小型汽车号牌自主编号说明》。 2. 点击“同意”按钮进入下一步。 3. 车主进入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页面,系统会自动提供最近空闲的五个工作日供车主选择。 4. 车主根据自己的日程安排选择对应日期和时间段。 5. 在进入机动车及车主信息录入页面时,车主需如实填写所购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在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6. 法律分析 在四川道路交通安全网上,请点击“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页面,然后进行登录。 2、进入“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车主选择机动车注册地(城市)进入下一步。 3、进入用户通告的浏览页面,请车主仔细阅读《小型汽车号牌自主编号说明》,车主在10秒钟后才能点击“同意”按钮继续下一步。 4、进入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页面,系统自动给出最近空闲的五个工作日供车主选择,车主根据自己的日程安排在日期下拉框中选择对应日期,然后再选择预计的时间段,即可进入下一步。 5、进入机动车及车主信息录入页面。车主应当按照所购车辆的《国产机动车整车合格证》、购车发票及车主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上相关项目,以及准备购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息如实完整填写。需要注意的是: ①在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栏目内容应当按照合格证中第6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内容及格式录入,如果所购车辆为进口机动车,请按照《进口货物证明书》中标记号码栏目内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一项内容及格式录入; ②在填写车辆型号栏目内容时应当按照合格证中第5项车辆型号内容及格式录入; ③发动机号一项按照合格证中第11项发动机号内容及格式录入; ④发票编号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发票号码录入; ⑤所有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以及住所地址按照提交的身份证明中相关的项目录入,如果用户为本地暂住人口,暂住证号以及住所地址请按照暂住证上登记的信息录入。 相关录入项目的填写在旁边有“帮助”按钮,有困难时请点击“帮助”按钮。请各位车主仔细填写相关内容,如因登录的信息与实际资料信息不符导致机动车无法注册登记的,自主编号无效。完成录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步。 6、进入选取号牌的页面。该页面上提供了可供自编号牌范围等信息,车主可在号牌输入框内完整输入您心仪车牌的全部五位,或部分位数组合,点击“查询可自编号牌”,系统将根据您输入的号牌查找出可供选择的类似号牌,直到找到您满意的号牌,然后请您按照验证码图片在输入验证码栏目录入验证码,录入验证码请注意区别大小写,仔细核对,并请选择您就近的号牌领取处,完成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步。 7、进入确认完成的页面。系统会对本次自主编号的结果进行提示,请车主按照提示办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对“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系统由任何建议或意见的车主,可以点击“给我们留言”按钮;有打印机(需要A4幅面)的车主,可以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所需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点击“结束编号”,结束本次编号申请。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行驶的重要标识,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车辆注册登记时申请领取。而成都市网上选车牌流程中,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管理平台自主编号申请机动车号牌。这一流程旨在提高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效率,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机动车号牌,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放机动车号牌。 综上所述,成都市网上选车牌流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效率,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同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向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机动车号牌,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结语 在四川道路交通安全网上进行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选择机动车注册地,然后进入用户通告的浏览页面,仔细阅读《小型汽车号牌自主编号说明》,并在10秒钟内点击“同意”按钮继续下一步。接着进入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预约页面,选择最近空闲的五个工作日,并根据所购车辆的《国产机动车整车合格证》、购车发票及车主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上相关项目填写。然后进入机动车及车主信息录入页面,按照合格证、购车发票等相关信息如实完整填写。最后进入选取号牌的页面,输入心仪车牌的全部五位或部分位数组合,并选择附近领取处完成录入。完成录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完成的页面,系统会对本次自主编号的结果进行提示,并提示车主按照提示办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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