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拟落户地证件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拟落户地证件材料主要包括: 1、房屋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网签证明(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安置协议、或判决书或公证书等有效产权材料,公有住房产权单位、房屋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有效使用权材料,住建、国土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确认材料等。按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在济有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及相关由近亲属提供房屋落户的,需凭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2、无产权房屋声明。在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租赁住房处、近亲属产权房屋处或近亲属家庭户落户的均需提供该声明。其中,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需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3、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租赁住房落户(限在租赁住房处)及在人才、居住、就业途径落户中由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的,需凭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4、约定书。落单位、人才、社区等集体户的需提供该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拟申请落户人员只需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凭证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均可按意愿随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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