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