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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规定不符,如何调整?
释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在房屋面积误差在3%以内时,需按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法院不支持解除合同。超出3%的误差部分,买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房屋实测面积多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补足房价款;若实测面积少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房价款。
    法律分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举例来说,20000元/平方米共100平方米的房屋,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误差面积达到10平方米,据上述规定,以3%为限,开发商不仅要返还购房者3平方米计6万元的房款及利息,还要双倍赔付超出3%部分的7平方米的房价款28万元。
    房子实测面积多了/少了,怎么办?
    1)绝对值小于等于3%(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
    2)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
    3)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不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结语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购房者对于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如果面积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而当面积误差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此外,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约定价格补足3%以内的误差部分,超出3%部分则由开发商承担。相反,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在负3%以内的误差部分,开发商需要返还购房者相应的房价款和利息,超过负3%部分则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在面积误差问题上享有一定的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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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