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是否拥有居住权,需要看是否到登记机构登记。 一、如何确认有没有居住权 确认居住权可以根据书面合同以及看是否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有居住权是否有可以迁入户口 目前是不可以的。我国现行生效的法律没有居住权这一项权利,通过租房或者申请公租房只是取得了居住的权利。是否能够迁入户口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条件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进行规定。至于民法典生效后,居住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到时是否可以根据居住权迁入户口,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出台才可。 三、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女方可以居住吗? 离婚房子归孩子的,女方经孩子同意可以居住,女方在无抚养权的情况下未经孩子同意不可以居住。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