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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
释义
    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的经常居所,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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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3: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