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学,学校不退学费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方式以及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时的退款规定。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应按照学年或学期进行,不得跨学年预收。对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高校应按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学生有任何疑问或需要退款,可以前往教育局投诉。 法律分析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可以去教育局投诉。 拓展延伸 住宿费退学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学校应当将学生安排在相应的校内或校外场所参加相应的活动。 然而,一些学校在学生退学时,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住宿费。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不得要求学生承担费用。”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住宿费退学相关问题,学校要求学生承担费用无法律依据。若学校以此为由要求学生承担住宿费,学生或者家长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并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结语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应按照学年或学期进行,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时,高校应按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学生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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