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隐名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2、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是实际出资的一方,其出资是以显名股东的名义投入公司的,但隐名股东并非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因此,在当事人一致确认及隐名股东实质行使了其股东权的情况下,应认定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相应的显名股东仅为名义股东。这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也应当适用按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至于隐名股东股权怎么转让,只需要签订转让合同进行转让。风险提示:隐名股东的姓名未登记在股东名册中,所以在实践中,隐名股东有如下风险:(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三)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