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新农合条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新农合迁到异地,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具体申请流程则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 第十一条 参合人员因工伤、疾病等需要治疗的,应当在所在县级以上参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享受医疗费用补助。 第十二条 参合人员由于户籍变动、工作调动、移居异地等原因变更参合地的,应当到原参合地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合地变更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户籍变动、工作调动、移居异地等原因需变更参保地的,应通过原参保地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变更后参保地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由就医地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住院的,应当在出院后1个月内向就医地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参保人员可以变更参保地,同时也规定了具体的变更手续和报销比例。但具体流程和标准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参保人员需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操作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