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飞行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和一般飞行事故。 1.特别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 2.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 3.一般飞行事故,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上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飞行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和一般飞行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人及其以下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上者;最大起飞重量5.7t(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追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