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是否是离婚的充分条件?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意愿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离婚判决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及是否存在和好的可能性。 法律分析 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也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生活不和谐可以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果夫妻生活不和谐,并且是难以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在夫妻感情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离婚是一种合法的解决方式。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应当依法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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