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分支机构的认定应当从属性、区域性和职能性三个特征来确定。分支机构属于法人,身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由法人承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但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由总公司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承担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