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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释义
    

法律主观:
    


    房产税 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以上为企业房产税的计算的解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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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