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饭店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得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饭店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