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计算公式: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