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购买重疾险时需要遵守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然而,投保人同时购买多份重疾险并不一定能够避免被拒赔的风险。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会对投保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进行赔付。如果投保人同时购买多份重疾险,存在重复投保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或者只根据其中一份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估,明确保险标的风险状况。” 3.《保险法》第七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重复保险,或者向不同保险公司投保同一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