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示期商标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商标还在公示期可以转让,双方可以按照国家商标局规定的商标转让手续办理。 《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正在注册中的商标可以撤回吗?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在其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申请人必须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之后,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注册申请。 (一)撤回申请中的商标流方法: 1、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办理 2、申请人委托在商标局有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办理如果要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提前准备撤回资料,包括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代理委托书等,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还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二、商标的初审公告日期和注册公告日期有什么不同 (一)区别如下 1、阶段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是商标管理部门将该拟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的日期阶段。注册公告日期指的是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无异议后的公告阶段。 2、性质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阶段的商标并非注册人所享有的专用权。注册公告日期阶段表明该商标的专用权利已归注册人所有。 3、目的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通知注册人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是告知其他人员在该阶段内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注册公告日期的目的是告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其他社会公众,注册人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