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可以重新申请吗 |
释义 |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离婚后,可能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你只要拿着你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你的再婚登记的,只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你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你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你只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一、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 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1、当夫妻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2、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 3、根据申请,把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二、二十年前的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 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事先通过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然后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留一份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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