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人死了还要定罪吗? |
释义 | 犯罪人死亡后,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可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犯罪人死亡后,受害者或其亲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赔偿损失。若罪犯没有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继承人无赔偿责任。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不再执行,因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对死亡人员施加刑罚失去理性根据。 法律分析 一、犯罪人死了还要定罪吗? 犯罪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由犯罪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犯罪人死了家属是否有义务赔偿? 犯罪人死了家属是否有义务赔偿,要看是否继承罪犯遗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受害者或者受害者亲属,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亲属在继承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范围内,赔偿损失。如果罪犯没有遗产,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继承人没有赔偿责任。 三、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是否继续执行? 犯罪人消亡包括犯罪自然人死亡和犯罪法人(单位)的消亡。犯罪人死亡后不能对罚金刑继续执行。因为罚金刑是一种刑罚,而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的特性,当受刑人死亡的时候,刑罚即归于消灭。理由如下: 1、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刑,丧失了刑罚的理性根据。刑罚的最基本的理性根据是报应和功利。首先,从报应的角度而言,报应所对应的是已然之罪的恶性,犯罪人死亡后,对其再施加刑罚,并不能使其产生惩罚性和痛苦感。其次从预防的角度来看,犯罪人死亡,已不需要通过剥夺其金钱来预防其再次犯罪。 2、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不符合刑罚消灭理论。虽然对罚金刑而言,犯罪人在判决确定后死亡的仍然从客观物质上具有执行的可能性,但从刑罚理性规定而言,其行刑权已归于消灭。在行刑权消灭的事由上,罚金刑和自由刑、生命刑等具有同一性,具有相同的理论根据。 犯罪人员死亡一般是不在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可以由犯罪人员的配偶或者其遗产的继承人来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犯罪人员没有配偶或者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了继承的权利,继承人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结语 犯罪人死亡后,虽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受害人或其亲属只能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罪犯没有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那么继承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罚金刑的执行,犯罪人死亡后不再继续执行,因为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当受刑人死亡时,刑罚即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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