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8、科研津贴;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