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收回房屋?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合同法》和《物权法》规定,若租房合同期满,租房人拒不搬离,则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房屋。若租房合同期未满,房东可以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合同,或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但是,在收回房屋前,房东需要向租房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提前三个月告知租房人。此外,房东还可以与租房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或者违反其他合同约定,房屋所有人或者其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收回房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法终止出租合同,收回房屋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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