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 |
释义 | (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二)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一、刑事诉讼法非法占有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非法占有的规定。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大部分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犯罪的主观故意的:如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占有算取得了所有权吗 非法占有者要想取得对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应满足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合法方式对实际已经占有财产取得所有权。 合法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从法律上讲主要有三类,即交易(买卖)、获赠和先占。交易和获赠主要是针对有主财产,即通过交易或者获赠,从财产的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所有权,成为财产的新所有人。 先占则是针对无主财产,比如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钓鱼就属于这类情况。江河湖泊中非人工饲养的鱼类或者其他水产一般属于无主财产,谁先捕捞得到就归谁所有。不过,我国对于财产的先占取得在法律上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地下埋藏物、矿藏等一般都是有法律规定,在发现后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能通过先占方式取得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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