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制定自己的质量、性能和验收标准。标准的确定应当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如果标准不公正或者无法操作,将可能导致投标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因此,合同中的质量、性能和验收标准应当经过合法授权机构的批准,并公开透明地告知投标方。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质量、性能和验收标准,但不得损害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十五条:采购人应当制定合理、公正、可操作的评审办法,评审活动应当公开透明。 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制定采购文件,明确需要采购的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和质量要求、性能指标、验收标准等内容。 4.《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等,约定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