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包括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的可能作出十日以上 行政拘留 处罚的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 (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