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放弃继承。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无需对被继承人生前欠付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