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实际损失的30%。法律规定,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约定损害赔偿的,依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将适用普遍法下的赔偿条款的规定。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应当列入竣工结算文件,可以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一个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表明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这时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适当减除。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