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共有113种。 第二部分,治安、消防管理部门管理案件。 第三部分,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理案件共有76种。 第四部分,禁毒部门管辖的案件。 第五部分,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的案件共27种。 立案标准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确定犯罪的管辖地,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公检法管辖; 二、是否有符合犯罪构成的主观、客观、主体、客体; 三、是否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四、每一种犯罪均有相对具体的立案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