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期间,员工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培训补贴政策;劳务派遣员工参加以工代训,由实际用工单位申请培训补贴。 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以工代训补贴,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