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 判断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错误,不仅要看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支持,还要看起是否存在过意或重大过失。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等考察其提起的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 二、财产保全错误情形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错误的情形。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一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遭受损失。 3、申请人申请对一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4、申请人故意或过失申请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造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损失。 5、因为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损失。6、被申请人损失还包括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申请保全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的也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有些情形下造成的损失不能作为申请错误造成的,当然也就不能由申请人来承担责任。比方说,申请人的申请没有问题,但是法院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超出了申请范围或者方法不当,造成了被申请人的损失;即使不进行财产的保全也必然会出现的损失;虽然是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但被申请人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损失等等。 (二)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形。 法院的原因造成财产保全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 2、保全财产超出了申请保全方诉讼请求的数额。 3、申请方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担保而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4、对被保全财物保管不当。 5、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时未通知有关部门造成损失。 6、被保全财产在保全过程中被处理而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 7、保全相关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前或在诉讼中,为了防止将来做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于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所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具有如下特点: (1)申请人总是原告或者即将处于原告地位的利害关系人。 (2)申请保全的时间只能是在起诉前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做出判决之前。 (3)财产保全的范围只能是限于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而且申请人要对自己申请保全的范围负责,不得超出自己的权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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