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牌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
释义 | 成都是一个新能源汽车换牌的城市,如果想进行换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前往哪个地点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如果想换一辆新能源汽车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牌、原车牌、购车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同时,还需要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换牌手续。 车管所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 成都市车管所: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南区西部大道198号,联系电话为1234567890。 - 成都市车管 法律分析 成都新能源汽车换牌所需的材料包括: 1.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行驶证原件; 5. 如果委托代理业务,则需要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成都新能源汽车换牌办理地点 (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已登记的在用新能源汽车因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补换领号牌的,统一在车管所(犀浦)办理;已经换发新能源专用汽车号牌需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在城区分局、交警大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邮政代办点办理。 (二)在用车换牌 已登记使用普通小型机动车号牌的在用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愿申请,实施预约办理,市车管所(犀浦)以及全市1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均可办理。对公交、客运、租赁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以预先与车管所联系,协商确定集中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 三、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拓展延伸 新能源汽车是指使用非传统燃料、能源的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能源紧张等问题的关注,各国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高的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然而,新能源汽车在发展和推广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问题。例如,由于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较短、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使得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体验和市场接受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由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生产安全、电池寿命、充电设施建设等,因此新能源汽车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 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各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环保和消费者的权益。例如,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保证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和可靠性。 结语 成都新能源汽车换牌所需的材料包括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和如果委托代理业务,则需要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换牌办理地点已登记的在用新能源汽车因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补换领号牌的,统一在车管所(犀浦)办理;已经换发新能源专用汽车号牌需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在城区分局、交警大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邮政代办点办理。对公交、客运、租赁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以预先与车管所联系,协商确定集中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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