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5”指的是每周5天的正常上学时间,“2”指的是在正常教学结束后,为学生提供2个小时的管理服务。课后服务是自愿参加的活动。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首善标准,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积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